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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房屋抵押消费贷款
  • 以自己或亲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,可用于购房、买车、教育、旅游、购买大宗耐用消费品等用途。

    申请条件

    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信用良好,收入稳定,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。

    贷款额度

      以个人住房抵押的,贷款金额最高可达房屋价值的80%;以个人商用房(商铺、写字楼)抵押的,贷款金额最高可达商用房价值的60%

    贷款期限

      用于购房用途的,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;用于购车、装修、教育、大额消费等其他用途的,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。

    贷款利率

     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或适当浮动。

    还款方式

      贷款期限在1年(含)以内的,采用按月付息,按季或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;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,采用按月还本付息方式。

    贷款流程

         借款人提出申请,递交相关资料。

         进行房产评估、贷前调查、审批。

         审批通过,办理抵押登记手续。

         发放贷款,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。

         贷款本息结清,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。

    需提供的资料

         个人身份证件、户口本、居住地址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。

       ◆  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。

         抵押房屋的产权证明。

         若申请人以他人房产作抵押,还需提供房产权属人(含共有人)身份证、婚姻状况证明、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。

     

    24小时贷款热线:010-59705691
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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